不獨要公私分明,還要大公無私

   公私分明是從事公職人員的基本教養,須認識政府是公的,是國民的,不是自己的,不是自的家,不是自己的公司,不是自己的產業。公私分明是公職人員起碼的公寸、分際。

    公私分明是絶對必要的,任何公職人員必須弄清楚,應嚴守公私分明的鐵律,處理公務時不得有私心,不得把國家公器當成私器,不得有假公濟私的行為。如果公職人員公私不分,將政府當成私人所有,將公器當成私器,將公有當成私有,將公權當成私權,將公物當成私物,將公產當成私產,將國家私有化,將造成「國不國、政不政」的敗象。因此公職人員只能「說公的話」、「做公的事」、「公物不得私用」、「公款不得私用」、「遵守國法,為國效勞」。

    公私不分將成貪污腐化的政府,將成為墮落、落後、被淘汰的國家。一個清廉有效率的政府,公私分明是絶對的,每位公職人員均應有公私分明的觀念和能力,維護國家的利益,保障全民的權益,才能成為有競爭力的國家。

    很可惜,目前台灣政界缺乏政治家,大部是政客。政客是將國產當成黨產、當成私產,是公私不分的,所以貪污橫行,與財團掛勾、利益輸送、掏空國家的事件會層出不窮。台灣成為貪污腐化的國家,是台灣人的不幸和恥辱。因此,公私不分是貪腐之源。

     我主政的觀念:「不獨公私絶對分明,而且要做到大公無私。」一切為國家、一切為人民,不能有自己,如此人民才會信任,才會支持,才會尊敬。公私分明是政府清廉與貪腐的關鍵,公私分明必然是清廉的政府,公私不分一定是貪腐的政府,就是這麼簡單。但做得到的不多,經常聽到「人不為己,天誅地滅」,這是對公私分明的挑戰,真是讓人心上淌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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